彭真(1902-1997) ,原名傳戀恭, 1937年改名彭真,山西曲沃人。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、政治家,杰出的国务活动家,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,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,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。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新中国的诞生,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,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,顽强奋斗,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。
1922年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,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,参加进步组织青年学会,接受马克思主义。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是山西省共产党组织的创建人之一。曾任中共太原支部委员、书记,共青团太原地委书记。1925年任正太铁路总工会秘书,中共天津地委二部(区)委、一部(区)委、三部(区)委书记,中共天津地委组织部长。1927年4月后任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、书记,中共顺直省委常委,组织部部长,代理书记。1929年6月因叛徒出卖,在天津被捕,任狱中党支部书记。1935年秋刑满出狱,任中共天津工作组负责人。1936年任中共北方局代表,组织部部长。1936年至1937年间,协助刘少奇领导“一二·九”之后的爱国学生运动。1937年5月任延安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。1938年2月任晋察冀分局(北方分局)书记。 1941年赴延安任中央党校教育长。1943年3月任副校长。1944年任中央组织部代理部长,城市工作部部长。1945年任中央组织部部长,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、政治局委员,同年8月增补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。
解放战争时期,任中其中央东北局书记,东北人民自治军(后为东北民主联军)第一政委。1947年回到中央,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,指导晋察冀工作。1948年任中央组织部部长、政策研究室主任,12月兼北平市委书记。1949年9月任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, 10月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书记,北京市委书记。1950年10月任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。1951年2月至1966年5月任北京市市长。1954年任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1955年6月至1966年5月兼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。1956年任中共八届中央委员、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中央书记处书记。
1958年兼中央政法小组组长。1959年任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1965年任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遭到错误批判和残酷迫害,失去党内外一切职务并被关进监狱。1979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给他平反。6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。9月在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写选为中央委员、中央政治局委员。1980年任中央我法委员会书记,9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“两案”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。1982年9月至1987年10月任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、中央政给期委员, 1983年6月至1988年8月任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。
1997年4月26日在北京逝世,享年95岁。